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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0日,陇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《全县整治“两超一违一酒”交通违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》工作要求,组织开展酒驾统一行动,查获醉酒2起。
20时57分许,大队执勤民警在首樵村道2公里100米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,发现甘J69**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驾驶员孔某龙有酒后驾驶的嫌疑。经查,该车驾驶员孔某龙,甘肃省渭源县锹峪乡永丰村人,身份证号为62242619******0811,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,孔某龙每100毫升血液里面酒精含量为202毫克,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。
21时26分,大队执勤民警在首樵村道2公里100米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,发现甘JF**20号小型汽车的驾驶员原某玺有酒后驾驶的嫌疑。经查,该车驾驶员原某玺,甘肃省陇西县首阳镇南门村人,身份证号为62242519******6616,准驾车型C1,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,原某玺每100毫升血液里面酒精含量为109毫克,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。
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!
